2007年12月2日 星期日

因信稱義的Apocalyptic 啟示:淵源與文化

(加拉太書系列四)

 

            聖誕節即將來臨,就是記念彌賽亞來臨的日子。弟兄姊妹!我希望你用心的聽,可能今天的信息會比較深,也比較長。但我希望真能對你的信仰產生一點的impact

 

            馬太說:「我報給你們一個大好的信息,是關乎萬民的。」加拉太書三章八節說:「聖經既然預先看見上帝要使外族人因信稱義,就預先把好信息傳給亞伯拉罕:『萬國都必因你得福。』」要記得在新約的年代,萬民這觀念還很新。不是說舊約裡沒有,而是說今天我們所以為平常的福音是要傳給萬民的概念,在當時還很新(雖然在舊約如以賽亞書很明顯有萬國要來敬拜耶和華,萬民要奔向錫安的概念)。

 

所以,才會有保羅和當時一些主張外邦人信主也要守割禮歸化猶太教的觀念相衝的事了,才會肇使保羅思想「因信稱義」

 

保羅在羅馬書一章十六至十八節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所有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上帝的義就是藉著這福音顯明出來,本於信而歸於信,正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對保羅而言,這是個啟示。是他思考上帝的揀選、立約、掌管歷史以至末世意義所得的啟示。這完全是根基於他對舊約的認識而來。

 啟示

保羅在一章十二節「藉啟示、十六節「把啟示給」、二章二節「順從啟示去」、三章廿三節之「顯明」be revealed,原本的字根都一樣。

保羅在其他書信用到這個字的時候,有一半在意思上是一致的,就是指耶穌基督降世為人的奧秘,在末世已經揭曉了。在這些經文裡,啟示的意思都是揭開的意思,就是把原本隱藏的意思揭曉。

    以弗所書一章三至十二節說:「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是應當稱頌的。他在基督裡,曾經把天上各種屬靈的福分賜給我們,使我們因著愛,在他面前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他又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得兒子名分,好使他恩典的榮耀得著稱讚。這恩典是他在愛子裡賜給我們的。我們在他愛子裡,藉著他的血蒙了救贖,過犯得至赦免,都是按著他豐盛的恩典。這恩典是他用各樣的智慧和聰明,充充足足的賜給我們的;他照著自己在基督裡預先安排的美意,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到了所計劃的時機成熟,就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那憑著自己旨意所計劃而行萬事的,按著他預先所安排的預定我們在基督裡得著基業,藉著我們這在基督裡首先有盼望的人,使他的榮耀得著頌讚。」

我要大家留意幾個字眼: 他在基督裡、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得兒子名分、旨意的奧秘、時機成熟、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預先所安排的、 預定我們在基督裡得著基業。

當然,保羅這一段話已經很濃縮了,我不應該再刪減,但v特別標示一些詞句,使我們印象鮮明一些。

  以弗所書三章三至六節說:「藉著啟示使我可以知道這奧秘,就像我以前在信中略略提過的。你們讀了,就可以知道我深深的明白基督的奧秘。這奧秘在以前的世代並沒有讓世人 知道,不像現在藉著聖靈啟示了聖徒和先知那樣。這奧秘就是外族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可以同作後嗣。」(後嗣的意思就是「二章十九節『與聖徒一同作國民,是上帝家裡的人了』」。

 

保羅的思考

            保羅是猶太人,當他明白到上帝呼召他作外邦人使徒之後,有一樣道理他必須想清楚,也要向自己交待清楚,更進一步為他明白的和所作的辯解。保羅寫加拉太書的時候,已經作使徒至少有十幾年了。在這十幾年裡,肯定他越來越明白上帝藉耶穌基督所成就的奧秘和舊約上帝的揀選和立約有何關係。

             他找到的答案很簡單:就是在創世紀十五章六節和哈巴谷書二章四節下。

·      加拉太書三章十一節說:「義人必因信得生。」(原取自哈巴谷書二4b

       ·      創世記十五章六節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了。」

  他的總結是,不論是猶太人或是非猶太人,關鍵第一在於:律法。因為不論是猶太人或非猶太人,都有律法。按他的理解,猶太人有摩西的律法;但非猶太人:萬族萬國萬民如何呢?不能因為他們沒有摩西的律法就永遠在上帝的約之外。他的解法方法就是:外邦人自由上帝用以作準繩的方法,就是良心和自己。看他怎麼說:

羅馬書二章十三至十六節說:「因為在上帝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而是行律法的得稱為義。沒有律法的外族人,如果按本性行律法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就表明律法的作用是刻在他們的心裡,有他們良心一同作證,他們的思想互相較量、或作控告、或作辯護。這也要照著我所傳的福音,在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審判各人隱情的那一天,彰顯出來。」

  加拉太書三章十一節說:「很明顯,在上帝面前,沒有一個人可以靠著律法(我們或可以理解為良心或『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稱義」

 第二個關鍵在於。保羅從律法推論,由於律法或良心的緣故,沒有人是可以達到其要求的,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而且是在罪的權勢之下。這對猶太人和非猶大人而言是平等的了。

 第三個關鍵,如果都有罪,那怎麼辦呢?耶穌基督!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辦法。這就是福音,這就是那奧秘。原來上帝的揀選在律法來到之前,便已經定了,是不會落空的。因為這福音的奧秘本來就是把非猶太人算在裡面的。

  原來在有律法之前,上帝已經揀選了亞伯拉罕,而且和他立約。既在律法以前,就包含在(以色列人)律法以外的萬族萬民。所以才會有萬族必因亞伯拉罕而得福。

  因亞伯罕拉而來的是甚麼律呢?就是信心的律,就是因信而稱義的律。

  信雖然是很關鍵了,但只有信可以嗎?亞伯拉罕也是只有信,聖經說「亞伯拉罕信耶和華, 耶和華就以此算為他的義了。」這樣為何需要耶穌基督呢?為的是把上帝這旨意的奧秘顯明出來,使人可以因耶穌基督得福,使「天上地上的萬有,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

既然是萬有,就包括萬族萬民。

 與中國人立約

我還要進一步和大家談這一切和中國人有甚麼關係呢?我沒有辦法很詳細的談,但容許我帶出一些看法。

上面既說萬國萬民,既然包括我們中國人。保羅既說「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希臘)人」,我們也理解為外族人外邦人,包括中國人。

但問題向來只有中國人把別人當外族人、當蠻族、當鬼的。豈有現在要這麼自甘墮落,自願當起別人的「外族人」來了。從來就只有中國人漢化其他民族,而沒有歸化歸化外族的。所以有人提到信耶穌就等於信了外國人的,這是原因之一。

方才我們談到保羅從他(身為猶太人)的角度理解「約、揀選、掌管歷史的上帝 (providence of God)、末世彌賽亞應許的實理」來談外邦人也可以算進上帝給(猶太人)他子民的應許裡頭。

但我們現在要從中國人的角度來看。

你要問:我們中國人等候甚麼?我們曾和那個上帝立了約嗎?你看我們中國人的信仰體系,我們的文化特色。

我們今天不會詳細的談,只談一兩點:一、我們傳統上注重子女,即後代。俗語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其實,在某個程度上,我們和亞伯拉罕很像,關心「有沒有後裔」。但我們在這一點上沒有一個故事或民族歷史談到我們因此和一位至高上帝立約的。我們有的只是一些送子觀音的民間傳說。

我們的歷史所展開的是,我們到底歸屬那個皇帝。我們甚至到最後非常現實的活著表明:不管是誰當皇帝,只要我老百姓有飯吃就好了。所謂民以食為天呀!有人認為中國人是早熟的文化,並不信任任何的朝庭。

我們中國人其實是信仰國度中的漂泊的浪子,不太清楚自己的歸屬。從中國歷史來看,至少從宋元以來,至明清,再到近代,我們也漂泊於民族主義的情意結裡頭。我們的歸屬是甚麼?我們的民族主義裡沒有上帝。我們沒有神學反省,不曾像以色列人一樣想到上帝把他們交在「巴比倫」手中。蒙古人(元朝)是否上帝使用的「亞述」(metaphorically speaking)?清兵入關是否可以理解為巴比倫攻佔耶路撒冷?

有一位同工曾以龍是撒旦,來詮釋中國人的歷史,認為這「龍」在中國帶來了許多的問題。這是一個好的嘗試,但按中國人的詞語而言,必須考慮其前置形容詞如「戾龍」之「戾」、「吉龍」之「吉」,一般而言,龍是「祥獸」、「瑞獸」,但有人很快的又說,你看,這「獸」就是啟示錄裡談到的獸。整體而言,我們沒有一個上帝歷史觀。

我們有沒有一個與我們中國人立約的上帝,有沒有一位揀選中國人的上帝,上帝有沒有掌管我們的歷史,上帝有沒有為我們預備彌賽亞?

你或許問:我們中國人沒有彌賽亞的觀念。但今天有些中國相信彌勒佛,就是未來佛。有人相信道教的劫難思想。一貫道也大談青陽期、紅陽期和白陽期,我們就是活在白陽期這三劫末期裡。而彌勒佛觀念就是彌賽亞救世主的觀念。有人說彌勒佛觀念受彌賽亞的觀念影響而產生,這宗教發展史有興趣的可以再去深入研究,無法在此詳談。

我要再問: 我們有沒有一個與我們中國人立約的上帝,有沒有一位揀選中國人的上帝,上帝有沒有掌管我們的歷史,上帝有沒有為我們預備彌賽亞?

其實,從聖經的啟示來看,至少我們今天從保羅的反省來看,上帝既在沒有律法之前已經與亞伯拉罕立了約,要賜福萬族萬民,既是在猶太人出現之前,就已經立了約。這約也是和中國人立的,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揀選,也是對中國人的揀選;祂也掌管我們的歷史。

但在末世,祂要透過耶穌基督把祂原本的揀選表明出來。祂要藉著耶穌再與我們立新約,更新這約。這約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立的,就像當初亞伯拉罕信一樣。

加拉太書三章廿六節說:「你們因著信,在基督耶穌裡都作了上帝的兒子。」是的,我們就是他們的子民,在基督裡早已蒙上帝揀選的。

保羅蒙召向外邦人報告這好消息,你呢?你是否準備好把上帝揀選中國人,和中國人立約的好消息告訴你的同胞呢?保羅說:「因為運行在彼得裡面,使他作受割禮者的使徒的那一位,也運行在我裡面,使我作外族人的使徒。」你能否說:「因為運行在保羅裡面,使他作外族人的使徒的那一位,也運行在我裡面,使我作同族人(同胞)的使徒。」

以弗所書三章六節說:「這奧秘就是外族人在基督耶穌裡,藉著福音可以同作後嗣。」


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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